在
OA辦公系統中,如果發起或是審批后發現錯誤,在下一步審批的領導處理之前需要撤回來,重新修改后再次發起或審批,這樣可以做到嗎?可以控制只要下個節點查看了單據,就不允許發起人或審批人撤回嗎?可以控制某個流程不管是什么情況下都不允許發起人或審批人撤回?
可以使用華天動力協同
OA系統的“撤回模式”。
撤回模式是指發起人或審批人可將已發起或已審批的單據按照撤回的三種模式設置實現不同的撤回效果。撤回模式中包含三個選項:不允許撤回、強制撤回、當下一步審批人打開表單后,不允許撤回。如選擇“不允許撤回”,則流程的發起人或審批人均沒有撤回的權利;如選擇“強制撤回”,則流程的發起人或審批人即使在下個節點已經查看單據的情況下,只要沒有處理即可撤回發起或審批的單據;如選擇“當下一步審批人打開表單后,不允許撤回。”則只要下個節點已經查看了單據,那么發起人或審批人均不能撤回了。
撤回模式設置適用于哪種情況?下面我們共同看一下應用場景。
會議上領導們反映一個常見的現象:在審批單據時經常出現發起人或是審批人突然就撤回了單據情況,需等他們再次提交后,領導們才能重新打開查看并審批。張勝陽(營銷副總)特別提出:“我也經常遇到這類事情,比如我正在看合同審批單中的合同內容,前面的人就撤回了單子,等他再次提交后,我還需要重新看,能否控制下我看的時候就不要讓他撤回啊?”
鄭和(財務總監)也提出:“沒錯,沒錯。財務這里也遇到此類情況,會計在核對報銷單明細時也會出現前面的人員撤回了單子,導致會計做了無用功,等他們再次提交還需重新核對一遍。這樣的情況只要財務發現問題退文給他就行了,我們打開看了,就不要讓他撤回了。”
姜程(信息部經理)說:“領導們的這個要求在
OA系統中是可以實現的,只要將對應模板的撤回模式設置成‘當下一步審批人打開表單后,不允許撤回’就可以了,這樣領導查看待辦單據時,前面的發起人或審批人就無法再撤回了。”
“這個好,之后就把這幾個單子改改吧。那么有的模板還是需要原來的撤回模式,這個還能保留嗎?”張勝陽(營銷副總)問。
“可以的,張總。咱們的系統里面有三種撤回模式,除了上面說到那種,還有強制撤回和不允許撤回,強制撤回就是原來我們用的撤回模式,只要后面的審批人處理了,就不允許撤回了;不允許撤回是發起和審批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撤回的權利。”姜程(信息部經理)回答。
張勝陽(營銷副總):“嗯,很好,這樣咱們就可以按照不同的模板設置對應的撤回模式了,看來OA廠家的設計還是很全面的。”
那么,華天動力協同
OA系統中的撤回模式設置功能是如何實現的呢?
1.我們以借支單為例,進入到審批流轉審批管理審批設置審批模板設置中,找到借支單,進入到模板設置中,在撤回設置里面選擇“不允許撤回”后,保存此模板。
2.我們以王英(行政秘書)的帳號發起借支單,提交申請。提交后到王英(行政秘書)帳號中我的申請菜單下找到此單,打開后查看并沒有撤回按鈕,則發起人無法撤回此單。
3.再用審批人劉曉宇(辦公室主任)的帳號登錄,打開待辦處理此單。處理后到劉曉宇(辦公室主任)帳號的經我審批中查看,此單也無撤回按鈕,則審批人劉曉宇(辦公室主任)也無法撤回。
4.我們再看看第二種撤回設置,進入到借支單的模板設置中,在撤回設置里選擇“強制撤回”后,保存模板。
5.我們以艾雪(出納)的帳號發起借支單并提交。
6.此時登錄下個審批人王錦(財務經理)的帳號中查看此單,但是并不處理。
7.再回到艾雪(出納)帳號的我的申請中查看此單,點開后可見有撤回按鈕。
8.我們登錄王錦(財務經理)的帳號處理下此單,再回到發起人艾雪(出納)帳號查看,則撤回按鈕消失。此種模式只要下一個審批人沒有處理,則可進行撤回操作。
9.登錄審批人王錦(財務經理)帳號查看經我審批的撤回按鈕也是同理。
10.我們再看下第三種模式,進入到借支單模板設置,選擇撤回設置中的“當下一步審批人打開表單后,不允許撤回”后,保存模板。
11.我們用林琳(招聘主管)的帳號起草借支單,并提交。在下個審批人劉東沒有查看此單前,林琳(招聘主管)在我的申請中打開此單是有撤回按鈕的。
12.如登錄劉東帳號打開此單查看下,再回到林琳(招聘主管)帳號我的申請中打開查看此單,則撤回按鈕消失,此時不允許撤回。
13.此種模式下審批人的撤回效果和發起人的撤回效果一致。只要后面的審批人查看了單據,則無法再撤回了。
華天動力協同
OA系統中的撤回模式設置極具人性化,企事業單位用戶可以根據不同模板的實際使用情況設置不同的撤回模式,既保證OA系統操作的靈活性,又有利于工作效率最大化,為廣大企事業單位信息化辦公提供便利。
OA辦公系統:
http://www.wanlilong.cn